各有关单位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77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条例》)已于 2024年1月12日公布,并于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实施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是继 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,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、走向开放、走向现代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为切实做好《实施条例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经省档案馆批准,湖北省档案科技推广中心联合浙江省档案教育培训中心,定于2024年11月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宣贯暨数字档案(馆)室建设研修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各单位档案工作领导、专兼职档案人员,办公室工作人员,档案服务业从业人员等。
二、培训内容
培训班将邀请全国档案领军人才、省级档案局(馆)相关部门领导、省属单位档案业务骨千参与授课。培训内容主要有《实施条例》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,《实施条例》档案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专章解读,《实施条例》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专章解读与实践,《实施条例》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解读,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等专题课程。
培训班除课堂教学外,还将安排前往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现场教学,感悟“红船精神”;赴安吉余村学习乡村档案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时间定于11月4日-8日,报到时间为11月4日报到地点为浙江赞成宾馆(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 74-6号)。
交通线路:1.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乘坐地铁7号线(开往吴山广场方向)到江城路地铁站下D口出,步行14分钟左右即可到达赞成宾馆。2.杭州火车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(开往湘湖方向)到城站地铁站下D口出,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赞成宾馆。3.杭州火车西站乘坐地铁19号线(开往永盛路方向)在西湖文化广场地铁站换乘地铁1号线(开往湘湖方向)在城站地铁站下D口出,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到达赞成宾馆。
四、培训费用
(一)培训费 1500元(包括资料费、教务费等),培训费在网上报名时直接线上支付或者转账(转账务必备注单位和姓名)。转账信息如下:
户 名:浙江省档案教育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
账 号:1202024509900008271
开户行:工行杭州曙光路支行
(二)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各单位自理。
五、考核与发证
学习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,由湖北省档案科技推广中心颁发结业证书,本次培训计继续教育40专业学时。
六、报名办法
请参训人员登录 www.zjdapx.com 网站,在培训报名栏目选择“《档案法实施条例》宣贯暨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培训班”填写报名事项,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。
联系电话:湖北省档案科技推广中心027-87233852
报名咨询:浙江省档案教育培训中心 余锋莉0571-85116104、13738050089:杜璇0571-85119743、13675898869。